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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/26朋友從台灣啟程去加大拿,中間會在日本和美國轉機出境,因為她在2016年曾經去伊朗旅遊,導致她申請ESTA美國電子簽被拒,重新去AIT申請觀光簽又來不及,最後代辦機構說可嘗試在美國取得轉機的落地簽,26號她提著行李從台灣出發去日本,玩了一天左右的時間,去日本達美航空櫃檯,因為她沒有能入境的美簽,航空公司直接拒絕她登機,即使她苦苦哀求和溝通仍不放行,並請她在美國駐日大使館申請轉機許可,隔天去美國駐日大使館,辦事人員表明沒有轉機許可,但在日本申請美簽要等一個多禮拜,來不及加拿大學校的開學,達美的機票是完全報銷,搜尋成田去加拿大的航班,竟然要價16萬,怎麼看都沒有正常的票價,直接放棄這個選項,最後是從日本飛回台灣,從台灣再飛加拿大,不過境美國,除了機票和時間損失,最累莫過於行李重量,沿路一直扛又要寄放超級麻煩,整體的損失大約七萬台幣。她事後告解,這一切都是我太晚才申請,如果早點申請就可以早點被拒絕,就可以早點去AIT。
 
經歷過祕魯未蓋入境章偷渡事件後,對於出入境和簽證問題,我有深刻地體悟,這事件不可以被忽略的小事,中間出一個差錯,必須要支付比當初更大的代價,像我就是損失船票、旅館預定的費用、亞馬遜河快船體驗三次,如果當初我願意多花半小時去蓋祕魯的入境章,後續這些損失都不會發生,時間也不會耗在亞馬遜整整一週再處理這問題,過程認識了共患難的朋友,但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,所以旅行者們,簽證和出入境千萬務必要確認拿到後,再起程出發不然後續的損失會超乎你的想像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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